女M的理由

A5K
(原發表於 2005/4/6. 感謝 A5K 提供轉載

網路上的女M,總有千百種理由。在找主人的時候,她有理由,例如︰我想要試試看。試什麼?調教,主人?都可以。因為別人寫的,看起來很吸引人,所以她要找。但,這往往只是理由之一。

你當然會說男人偽裝成S,也是「純粹」想幹女人,我認為大部分如此,不過不是這篇的主題。

無論如何,找主人這個行為,就不是一件單純的行為,人在作一件事的時候,總是有許多複雜的因素混雜在一起。

剛才說女M為什麼想找男S呢?據我的經驗︰

因為,心裡寂寞。
因為,性慾高漲。
因為,沒有試過。
因為,想要刺激。
因為,想要報復。
因為,擁有奴性。
因為,想要被佔有。
因為,想被粗暴的佔有。
因為,想要切換不同角色。
因為,想要被一股強大的力量控制。
因為,別人寫的經驗看起來不錯。
因為,想要有一個崇拜的對象。
因為…

你可以像我一樣,找到那麼多的因為,可能都是,也可能都不是。

我很偏見的以為,女M的理由,不管是為什麼想被調教,或者為什麼想接受一個主人,聽聽就罷了。

這不是她們的錯,錯在你,你試著去問她們,試著去分析她們。試著去解構這樣不需要理由的喜好與行為。

就像喜歡一個人,為什麼喜歡?很重要嗎?

莎士比亞在「維洛那二紳士」,借用女僕 Lucetta 說了一句名言--「我沒有別的理由,我只有女人的理由︰我認為他最好,因為我認為他最好。」(I have no other but a woman’s reason;/I think him so, because I think him so.)

她們的理由總是那麼的天馬行空,不著邊際,不合邏輯。也許真的有一種隱藏的原因,我們永遠也不知道的原因,倒不是她不願意講,因為女M自己,往往也不知道為
什麼想要;或者說知道了,自己卻也講不出來。

如果這樣,女M自己都不知道了,身為男S的,又怎麼知道呢?

有些男S說,我就是知道女人在想什麼!

對不起,我認為那是你的M給你面子,或者想取悅你故意說給你高興。當然,也有雙方都「深信不已」的情況,但我總感覺,那是因為女M想要給自己一個「服從的理由
」。

我們常常聽到「我的主人完全知道我在想什麼。」我真的很懷疑這種話。

我以前每次調教女M,她們幾乎都爽的「賞賜」她的主人--我,賞給我這句話︰「主人,您好懂得玩人家,您都知道奴在想什麼。」

看她們說的很認真,我總是笑而不答。其實我心裡在想︰「奇怪,妳說我知道妳在想什麼,可是我怎麼不知道?」那我知道什麼?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只憑我本能去做,有時候甚至是無意識的,甚至意識是「神游於外」的。換言之,我有時候也不知道我在做什麼,也不知道她在想什麼,可是結論又變成︰

「主人,您怎麼這會知道奴的…阿~」

我不禁又想到一句名言︰「我要是調教下去,下一個要死什麼人,連我自己都不知道。」

我所理解的 M 方

◎ Eiche

我想需要先解釋一下我自己的譯法:我把 Top / Bottom 譯成「主控方」「受制方」,至於日文裡常講的「攻方」「受方」,我選用對譯的英文字是 Starter / End ——我認為這樣才是切合事實的。

大致上來說,這些詞雖然都有概略的意義,但究竟自己喜歡說自己是什麼,似乎很多人都會同意只要高興就好。舉例來說,在 The Bottoming Book() 裡,就很概略地把 masochist, submissive, slave全都涵蓋在 bottom 裡;不過作者又很耍寶地說,覺得自己是個topping bottom (意思是一個很喜歡指揮東指揮西的 bottom)。由於言人人殊,我的譯法與定義就請當個參考。

M方,也就是我現在要說的 masochist,我採取嚴格定義,純粹喜愛痛覺,或廣義來說,各種感官刺激。M 對「支配/臣服」(D/s,或者譯為「主/從」)關係不感興趣。以日系用語而論,約略就是所謂「疼痛系」,但是因為日系用語裡把 masochist, sub, slave,bottom 全都用「M」一字以蔽之,所以講「疼痛系」這個詞只是想意指 masochist 的特殊喜好。對 M 而言,許多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痛楚,根本是醉人的無上美酒,鮮血的紅是美麗,刀具(或尖針)的銀是殘酷,兩者交織成 masochist 的烈痛慾火狂想曲。

雖然有許多 sub 同時是 M,但也有很多人是單純的 sub 或單純的M。單純的 M 不僅和臣服沒有半點關係,甚至很可能是相當傲慢的、倔強的、挑剔的、要求很多的,完全不能夠從臣服、順從中得到啥快感。S/M 的玩,不太涉及 D/s 那樣的權力交換,特別是不太帶有高低位階的意涵。

有一次我逛到一則廣告,寫的人說,她喜歡玩間諜遊戲,她的性幻想就是被架起來拷問情報,可是「我不是 sub!不要來問我要不要當奴!NO,THANKS!」這就是一個相當典型的 M 方,喜歡束縛,喜歡痛,僅僅如此。

一個讓我感到有趣的問題是,M 方的意志力和 Dom 方比較起來如何呢?我所理解的差異是:M 方的力量是針對自身的,Dom 方身為支配者,強烈的意志是對向 sub。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 Dom 方在一般人眼裡看起來好像還滿隨和的,可是 sub 都會很本能地知道,絕.對.不.要.去惹火一個 Dom!相對地,S 方會因為刺激 M 方而感到快樂,並不想要支配、或讓她低頭臣服(甚至覺得那簡直是毀壞 M的美感)——當然,這裡我說的也是純粹的 S 方;即使有很多 Dom同時具有 S 向,但就如同 M 不必然同時是 sub,S 也未必同時是個 Dom。

: The Bottoming Book,作者有兩位,另一位自己說自己是個 bottoming Top;另外還有一本 The Topping Book。這兩本書寫得淺顯風趣,頗受歡迎,所以近年又增補內容出了新版。這兩本書好像都還沒有中譯本可以看,不過她們的作品裡有一本書,倒是有中譯本,就是《道德浪女》(The Ethical Slut )

The Secret, the Secre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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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iche
本文原發表於RESET

冬末的一個微雨傍晚,我和兩位在網路上因談論SM而相識的友人約定,同到其中一人住處去看「Secretary」這部片子。「Secretary」是原來的片名,在台灣上片時,中文片名被譯為「怪ㄎㄚ情緣」;為了這個可笑的中文翻譯,我差點就錯過了這部片子。

說是差點錯過,彷彿對我來說這是難得一見、非看不可的作品,其實也不盡然。還沒看影片之前,我已經隱約覺得,這部片子的內容,恐怕不會讓我感到有多訝異或刺激。從影片的原標題、以及可笑的中文譯名來看,我甚至懷疑這部影片根本沒談到BDSM,只是講一個生理性別異性戀架構的好萊塢羅曼愛情故事,頂多再添點SM性愛遊戲的口味。當然,這是我先入為主的預設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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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有意思的,是與這兩位相識一同看。

我們因為網路而認識。這並不是彼此第一次見面。第一次是在一個小規模的SM人聚會,大家碰個面,吃東西聊聊天。記得在聚會中,我被問到:「是怎麼知道自己有這方面傾向的呢?」

我楞住了。這個問題幾乎就跟問我怎麼知道自己是個人一樣難以回答。當然,要談一個人是怎麼知道自己是個人,這幾乎可以寫上一部思想史了;不過無論如何,這並不是談「認識妳自己」的好場合。我低調地答道:「哦,我想我一直就知道。我早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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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每個人有各自不同的答案,不過從書上,我得知有與我答案類似的人類存在:在《S與M:支配與臣服研究》(”S&M: Studies in Dominance and Submission“, edit by Thomas S. Weinberg, New York, 1995)一書中,一項針對有SM傾向者的研究提到,在已經對自己的另類慾望有所認識、甚至積極參與活動者之中,約有百分之七是在十歲以前就知道的。概略的分析數字是,「知道」的年齡是大約二十歲,「come out」的年齡則是大約二十五歲。不過這篇研究的歷史已經超過十年了,而且取樣是美國公民。這本書頂多告訴我,至少我絕對不是這個星球上唯一「早就知道了」的人。當然我很希望能讀到台灣的資料。可惜據我所知,似乎還沒有類似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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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就是這個原因,我才會被問那樣的問題。不僅問我的那個人好奇,其實我也很好奇,只是我沒有去問別人。我猜想大致是這樣:從某個時候開始意識到,費力地從到處充斥的混亂(甚至錯誤)資訊中,設法辨認出自身的秘密。然後,才終於能這樣,遇到一些人,真實的慾望身份不再是秘密,彼此都知道為什麼要選這部片來看,會心一笑,不用多言,便交換了通關語。

影片的情節普普,步調沈悶,不過比我想像好一些,這倒的確是個和BDSM有關的故事。主角是個壓力一大、便情不自禁要從痛楚中尋求發洩的 feminine sub——基本上,我還是認為她是「臣服者」(sub),屬於非常嗜痛(masochistic)的類型。她初入職場,找了個秘書工作,雇用她的恰好是隻沒膽的male dom。開始時雙方都各自藏著自己的秘密,可愛小sub工作情緒受挫,就拿出隨身攜帶的痛覺製造包來進行壓力排遣儀式,小包裡有刀有藥,一應俱全;沒過多久,male dom發現了她的秘密,命令她不得再自我傷害,取而代之的,則是「要打也歸我來打」。然而沒膽的 male dom 實在還是沒膽,過了一段時間,居然不敢再面對自己的慾望,索性把小sub 解雇。小 sub 傷心欲絕,本來萬念俱灰想去過「正常」的異性戀婚姻生活,到了結婚當天,終究還是很好萊塢地從教堂跑掉,堂堂正正地去對那隻 male dom 說出了心裡的話。最後的高潮戲,主角選擇「服從」命令,submisson,正是「臣服者」(submissive)的終極關鍵字。

面對自己的「想要」,可愛小sub 始終勇往直前、光明正大,反倒是那隻 male dom 很不像樣,明明喜歡支配,卻表現得畏畏縮縮。「可是,Dom方是可能會這樣的。」一同觀片的友人說,「我們會感到茫然,感到不確定,面對著把自身交出來的 sub,不知道可以『狠』到什麼地步,甚至不知道該怎麼辦….」

「那不一樣。如果臣服者有膽量臣服,支配者卻沒有膽量支配,連承認自己很想要支配都不敢,那還算什麼支配者?」我反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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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明白她的話外之意。早已沒有誰來告訴我們什麼是應該的,因為我們棄絕了那些滔滔不絕自以為正確的「應該」,投身進入這蠻荒、古老而奧秘的世界;無上的應然,就是自己。知道,不知道。同意,不同意。意識的界線,意願的界線,該怎麼劃、劃在哪裡,始終是BDSM關係中最挑逗也挑戰的部分。

關於小秘書的影片結束。然而對我們來說,慾望的真實,依然是艱難的秘密。

日本緊縛略史

◎ ethereal (原載於花魁異色館S_BDSM板 Jun 3,2000)

節錄自 CD 《緊縛の為の音樂 Vol.2》(Music For Bondage Performance 2)內頁
秋田昌美原作,Circean 翻譯,ethereal 修訂。

在日本,S&M文化有許多型態的表現方式,而且與日本歷史有直接關聯。一般所知,確立日本S&M浮世繪的內容是女囚這類題材,當我們提到這兩者,我們通常是指慶仁之亂後、貫穿戰國時代與江戶時期至明治時期的刑罰畫作。

戰國時代以拷問方式之殘虐聞名──包括火刑、身體切斷刑、黥墨、石抱柱、溫泉熱湯地獄、算木、木馬刑等拷問術,以及斬刑、火刑、磔刑、飢餓刑、胴體二分裂、四分裂等極刑。亂世時代採行最不人道的懲罰拷問。這些拷打執行以對付基督徒的最為野蠻,這類事蹟應該會很出名,不過,人類歷史上殘忍的宗教起訴並不少見。無論什麼地方,大眾以外的異教徒總是被分離對待,日本的基督徒被割下耳、鼻、或手指──這是對犯了叛亂與欺詐罪者的基本懲罰,藉由殘缺其肉體來給予最大、公開的恥辱。

江戶幕府於1742年頒布刑法的根據,明述七種刑罰:死刑、流放、奴隸刑、肉刑、自由刑、勞役刑、財產刑,四種拷問術:笞打(鞭打ち)、石抱(石抱き)、以繩扭曲(海老攻め)、懸吊(吊り攻め)。其中受人注目的,是今日S&M文化的主要模式,被認為是繼承了江戶時期的四種拷問術。我們可以說,現今S&M文化的基模根植於此。

此時刑罰的另一有趣層面,便是公開凌辱。西元794年在大和王朝建於奈良之前,公開凌辱罪犯及公開行刑十分常見,至於女囚的行刑是不對外公開的。但到江戶時期,這規定也打破了。根據瀧川政次郎的《日本行刑史》(青蛙房),犯人被綁在馬後,以字條標示罪行,拖繞城市一周。作者特別提到,女囚的處刑會喚起男性旁觀者的變態性慾。公開凌辱的目的是以這樣的結果來嚇阻大眾,盡其所能地羞辱人犯。女囚在公開凌辱中遭受更多痛苦,這正是現代綑綁藝術背後的支配主題。

四代家綱、五代綱吉以降,德川幕府時期日本社會變得較為安定,刑罰行為亦愈趨戲劇化。江戶文化顛峰期的刑罰描述變成了浮世繪,刑虐成了帶有煽動色彩的大眾娛樂,變得廣泛流傳於大眾間。今日S&M中的文化特質,尤其是女囚跟綑綁,悠久地起源於這個時期。

懲罰及用刑的實際執行,幾乎皆由較低階的執法單位執行。在江戶時代,當掌權者一建立,逮捕人犯被指派為「與力」及「同心」之類的下層官方單位的工作。「目あかし」和「岡っ引き」經常在今日時代劇小說中擔任私家偵探之類的主角,他們即受僱於「同心」,表面上以商人身分作為掩飾。

捕繩術由「同心」所發展,並一直維持。因為不同階級要求不同的綑綁方式,若方式搞錯,不但是羞辱人犯也羞辱了該執法單位。有些綑綁技巧以口耳相傳,或被視為秘辛。

羞恥與公權力

S&M文化含有邪擬(parodize)公權力的要素,以戰前某一幅畫來舉例,它是描述一名反動家的妻子被特高警察強姦拷打;而江戶時期的畫作顯示女囚常被地方警察羞辱。有則例子是百貨公司男服務員猥褻偷竊被逮的女高中生,另外一個則是詐騙車票的女性上班族被火車站長強姦。

這些畫作中,拷問與強姦得以「正當化」,因受害者都犯了錯。你/妳可視其為帶有性虐待狂色彩。雖然受害者仍因恐懼羞辱而顫抖,但她們皆應允了自己的罪及懲罰行為。畫中女性的社會地位如此脆弱,使得侵犯者及拷問者的權力大增。畫作描繪女性軟弱、無力等特質的篇幅逐漸增加,它們引起了羞恥的感覺,刺激了被虐待狂者的慾望。這種效果不是普通的強姦S&M藝術所能達成的。

當然,不是所有人在看這些繪畫時,都會認同虐待者的立場而亢奮。有些人興奮的原因是認同了受虐女性的立場。

換句話說,這些人會因和畫中角色一樣恐懼得身體發抖、心跳加速、胯下失禁而感到滿足,但這並不代表他們一定是被虐待狂。的確,這正是S與M之間的微妙界線所在。

戰後的S&M雜誌

「我從1908年開始研究綁縛,唯一得到的酬勞,就是被貼上『變態性慾者』的標籤。」1953年伊藤晴雨在一篇雜誌的論文上如是說。在他那個時代,S&M從不被公開──而被掃除聚積於地毯下,其提供者被視為反常、變態。

當伊藤晴雨於50年代早期發表文章時,正值戰後廉價雜誌投入廣大的東方色情雜誌市場。事實上,在1953年,眾多廉價雜誌之一的《奇譚俱樂部》(奇譚クラブ)轉型為真正的「變態」雜誌。《奇譚俱樂部》誕生於1948年,原是針對一般「正常」人的情色雜誌。這轉變是由於喜多玲子所繪的一系列綁縛圖片所致。喜多玲子和《奇譚俱樂部》、《裏窗》(裏窓)的主編須磨利之,以及小說家美濃村晃(筆名)同樣出名;後者宣稱自己是繩師伊藤晴雨的最後弟子。

《讀切Romance》(読切ロマンス)是另一刊載B級情色小說的雜誌,版面體裁類似當時流行的夫婦雜誌(Married Couples)。《讀切Romance》上有許多綁縛的照片及圖片,由其主編上田青柿郎親自描繪拍攝。他受到伊藤氏很大的影響,是伊藤氏寫真攝影會的常客。許多來自攝影會的綁縛寫真照最後都刊載在這類促生S&M的雜誌上,如《奇譚俱樂部》或《裏窗》。我們可以說,偉大的繩師伊藤晴雨──他的精神藉由50年代這些雜誌流傳到了今天。

《裏窗》雜誌誕生於1955年,最初刊載時代小說。大約1960年轉型為S&M雜誌,很大原因要歸於《奇譚俱樂部》前任主編飯田豐一的努力。飯田後來成了最主要的投稿人,他和繩師濡木痴夢男使S&M雜誌在70年代達到黃金時期,並在之後引起S&M錄影帶的發展。

隨著全新的方向及計劃,《裏窗》對外聲稱要成為「全國最不平凡的S&M雜誌」。它培育出了如吉田久、藤澤修等天才攝影師,以及藝術家中川彩子,此外,還藉由「鳳凰公司」(Phoenix Co)之助,得以刊載一些海外的寫真照與圖片。

「鳳凰公司」的森下高茂曾在美國接觸一些這方面的熱中者與收藏家,如John Willy、Fakir Musafar──當時世界首創的現代原始人(modern primitive)雜誌《幻想》(Fancy)的發行人。不可思議地,Musafar曾拜訪過日本,並在《附屬奇譚》雜誌上被森下介紹為在身體上不規則穿洞的提倡者。

不幸地,《裏窗》在60年代同類出版社的書禁中垮台。《裏窗》的倒閉昭示了戰後「變態」雜誌的黃金時期結束。也許公開彰顯S&M的媒介是不受歡迎的。S&M雜誌達到第二個全盛時期是70年代早期到80年代,許多雜誌紛紛創刊,如《SM Collector》、《SM Select》、《SM Kitan》、《SM Mania》、《SM Fan》、《SM Sniper》、《SM King》……

色情與S&M

不同S&M雜誌的相異處、S&M藝術表現中巧妙細微的差異……,這些都很難向一般人說明,在他們看來都是一樣的──女人成為犧牲品。日本的S&M藝術大致有兩種潮流: 一種重視悲虐美感的黑暗美學表現,另一種則遠較為輕薄也遠較為接近所謂的色情。要記得,是從団鬼六寫了小說《花與蛇》後,女陰的地位才變得比較顯著,也是從那時候開始,震動器(viberator),浣腸等才被加入S&M藝術中。

今日所謂軟調S&M跟S&M俱樂部是第二種潮流下的產物,執著於陰道、肛門、性器等女性私處,然而這些在傳統的S&M藝術中並未如此地被著重。在較新潮且較受歡迎的形式中,S&M僅僅變成了前戲,降格為性行為主要部分的前奏,不再被視為一種美學的追求。自然的性行為當然沒有不對之處,但它不是S&M藝術的一部份。今日流行的S&M不能算是真正的S&M藝術, 因為它不具緊縛藝術所追求的美學價值。

參考資料

秋田昌美 《日本緊縛写真史 1》(自由國民社)

本文轉載自music543.com的Industrial板,特別感謝Cirean同意修改與轉載。

秋田昌美(Masami Akita, a.k.a Merzbow)是日本首屈一指的噪音音樂家,從八十年代初期開始就以Merzbow為名發表作品,live show常配合SM演出,並著有性/SM/噪音相關的書籍多本。

什麼是Sensual D/s

原文:http://members.aol.com/_ht_a/mastersincontrol/sds/WhatIsSDs.html

◎ Eiche 譯

已經有了那麼多關於支配與臣服(D/s)的論述,我實在不想以再提出一組次概念——我稱之為「官能性D/s」——來使這池水變得混濁不清,可是,在定義出屬於我自己 D/s 形式的過程中,我發現傳統的定義沒辦法符合我和我的臣服者之間的相處經驗,沒辦法切中那些讓我覺得興奮不已、愛慾蕩漾、性快感充分滿足之處,在「香草性愛關係」*註* 那些浪漫的、感官的愉悅,以及在 D/s 關係中的控制、逼臨極限,這兩者的張力讓我感到宛如被撕裂一般,似乎沒有任何一種論述真的能定義出我的感受,定義出我所想要在我的臣服者身上所得到的回應。

D/s 包括的範圍相當廣泛,從柔性束縛,到 24/7 的主奴關係,都可以涵蓋在內,其中涉及的不僅是場景控制,更可以是完全控制一個人的生命,在這其中,妳可以見到許許多多的實踐方式:從感官刺激,直到最極端的痛楚(嚴酷處罰的指標),從呵護到羞辱。在D/s 這一大項目之下所涵蓋的光譜是如此廣闊,使得要盡可能找出一個人最適合什麼也變得相對困難。事實上,我認為每個人都有屬於她們自己的 D/s 定義。

以下我將嘗試把我所感受到的形諸文字。我得承認,這實在並不容易。

【控制】

幾乎所有 D/s 形式都包括控制,支配與臣服的定義正是與控制有關,在我所謂「官能性 D/s」中,這點並無不同,但是,官能性 D/s 的控制比較和場景有關,控制不僅集中在支配者的快感上,也同時包括臣服者的快感,這也是何以身為支配者必須真正瞭解她們的臣服者,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接下來我想進一步討論這道「關連」。

【關連】

官能性 D/s 要求支配者與臣服者對彼此有深入瞭解,要有一種強大、幾乎是精神上的「關連」,支配者必須引導臣服者展開真正發現自己的旅程,在這麼做的過程中,支配者必須明白臣服者的需求與慾望、恐懼與懷疑,憑藉這些理解,支配者擔負起控制場景的責任,並且保證臣服者的需求與慾望能夠被滿足。

【尊重】

在任何關係中,尊重都非常重要—不管是香草性愛關係或 D/s。尊重極限、尊重對方身為一個人的價值,等等,但是這一點卻很少被提及—為了要擔負起臣服者的心靈與情緒照護,身為支配者應有對權力與責任的自重。一個真性臣服者熱愛取悅她的支配者,在她們身上有一種內在的驅力,讓她們情願做任何事以取悅支配者,身為支配者一定要明白這一點,並且要確定自己有好好地溝通屬於自身的快感與不快之處,支配者應該在她交出權力、俯首相從時稱讚她、需要時引導她、並確知她發自內心深處的需求所為為何。

【玩具】

在尋常旁觀者(有時候甚至 D/s 圈內人自己也這麼認為)看來,沒有折磨的道具、沒有形形色色拿來玩的玩具,看起來可能一點都不 D/s。在這裡鞭子並非用以製造痛覺,而是為了使皮膚更為柔軟、對碰觸和其餘的刺激更為敏感,這些鞭子多半以柔軟的材質所製成,使用鞭子的技巧比較是順著身體線條愛撫輕觸、或在皮膚上抽打,而較不是以手臂揮鞭或側面的大動作。要求臣服者躺下,閉上雙眼,當鹿皮鞭子如同羽毛般柔和地沿著體表滑逸而過,可以達成非常美妙的效果。預想因素的作用,大到難以估計,對於官能愛好者們來說,她們的愛用品是兔皮手套,或一些簡單的物品,例如:絲質領巾(不止是為了拿來束縛)、羽毛刷、不同質地的織品等。

【訓練】

有些主人與支配者每次都採用同樣的技巧訓練奴隸,但是一個注重官能的支配者目標,是要帶領臣服者達到身為一個個體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因此訓練應該要針對每一個特定臣服者的個性量身訂做,當開始新形式的玩法時,要照顧到臣服者過往的經驗和恐懼,在嘗試破除任何抑制的界線之前,支配者要與新玩伴建立起信任與信賴的基礎,但建立的速度似乎總是非常緩慢,鼓勵與讚許經常用以作為臣服者在這些方面有所進步之時的獎品。

【處罰】

在注重官能性的生活形式中,物理性處罰的空間很小,對於遂行這種生活形式的配對來說,本質上傾向少用激烈的懲罰形式,對於感官性臣服者,支配者說幾句表達對她們行為或舉止感到失望的話語,就足以達成所欲的改變,在處於這種關係中的臣服者,通常對取悅支配者非常地敏銳,知道自己犯錯,多半就足以造成讓她們改變自己、做得更好的刺激效果。

*香草性愛關係:指異性戀的、生理女性與生理男性的性愛關係,因為如同香草冰淇淋一般普遍大眾口味,故得此名。

論支配者(Dominant)

◎ Eiche 私譯

這一小節,是從一本很普羅的SM入門書《SM101》裡摘譯的。本書作者JayWiseman,男性,基本上是S/Dom方,茲翻譯出來,權充S向男性們的基本教材(這些對S向女性來說,幾乎是不言自明的常識)。

【論支配者】

首先,要有禮貌。

我所認識的最佳支配者,對於處理他們與其餘人的關係都非常謹慎,他們的道德幾乎可以匹敵頂尖的律師與醫師。舉例來說,他們都待人有禮、友善、與其餘支配者交換心得時也很開放(請原諒我要講些老套的話,可是事實上,我最交好的幾位友人,都是女性支配者),此外,若是沒有雙方同意,他們也從不嘗試支配、甚至碰觸有臣服傾向的人。

最後,幾乎如同要對患者進行一場手術,他們會非常小心地向新的臣服者描述即將進行的活動,這是為了讓臣服者有充分的機會可以決定是否要撤回。對一名頂尖的支配者來說,單單是知情同意還不夠,他們會做到「充分知會的知情同意」。

好的支配者,特徵是開放與友善。他們會自在地與合適的人分享經驗與技術,在SM團體裡,他們通常非常樂於協助活動的組織,擔當辦事出力的人。此外,他們對性偏好不同的支配者也毫無敵意,比方說,有很多男同性戀支配者爽快地與異性戀女性支配者交流知識,女同性戀支配者也會和異性戀男支配者談些私房秘密;他們都有充分的自我認識,也明白他人的價值。沒有人愚蠢到認為自己的性向是無上優越的。

另一方面來說,差勁的支配者,幾乎到哪裡都惹人討厭。他們會嘗試去支配別的支配者,會對陌生人、非圈內人也擺臭架子,不然就是硬要充老大。有一位我認識的臣服向女性新手有一天突然恍然大悟地談到她認識的某人:「他根本不是支配者;他是個粗魯的混球。」

此外,差勁的支配者通常對臣服者非常自大無禮,他們會亂下命令,或者嘗試亂碰別人的身體(有時甚至用鞭子),可是別人根本還沒同意要對他臣服。他們會在充分溝通之前就要求順從的行為,有時甚至還不太熟識就亂要求一通。這些行為會激起強烈的負面反應,強烈到包括直接賞他一拳。

差勁的支配者會搶臣服者。他們會盡可能地想去支使任何人。這些飽受輕視的生物不管走到哪都激起憤怒與憎惡,別人總是看不起他們。他們在SM社群裡通常待不久。

很多最佳的支配者,在「香草性愛」世界裡時,看起來並沒那麼有支配者的感覺,他們看起來通常挺正常的,只是也許他們沒像一般人那樣會那麼快地服從一道直接的命令,在直接視線接觸時也毫無焦慮之感。他們甚至通常是人群裡最親切的(有很多異性戀男性支配者在SM社群裡倒是惡名遠播的毒舌家)。

李銀河:虐戀者的社會處境

http://xueshu.newyouth.beida-online.com/data/data.php3?db=xueshu&id=nuelianzhe

◎李銀河

由於虐戀者是性活動中的極端派,或者可以說是邊緣派,它一直處於比同性戀還要困難的境地,因此在西方,許多同性戀群體提起虐戀者的公開身分,都會使用「第二次走出來」這種提法,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者需要艱苦的思想鬥爭,需要蔑視他人看法的勇氣,需要承受他人否定的壓力,那麼承認自己的虐戀傾向就要把這些過程重走一遍,而且要經過更艱巨的思想鬥爭,要有更大的勇氣,要承受更大的壓力。作為一個同性戀者,「走出來」已是一個很痛苦、很勇敢、很困難的行動,而虐戀者的公開身分還要更痛苦、更勇敢、更困難一些。

一個有說明意義的事實是,虐戀者不僅抗議過一般人對他們的歧視,也曾抗議同性戀群體對他們的歧視。這是具有諷刺意味的:同性戀者因為被一般的「正常人」視為不正常而受到歧視,而他們當中的一些人卻認為,同虐戀傾向相比,同性戀要「正常」得多,所以會歧視虐戀者。這簡直是悲劇的材料。由此可見在一般人心目中,虐戀者是雙倍的「不正常」。這不禁令人想起一位虐戀者所寫的與金西交往的回憶錄中的一件事:有一次,金西與他的同事討論問題,同事提到「正常」這一概念,金西說,他不願意聽到這個詞,在性活動中,無法區分正常與不正常,沒有標準可以區分正常與不正常。這正是他在著名的性調查報告中表達過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思想:一切在生理上可能的性活動都沒有理由認為是有害的。

如果說同性戀一直被人認為是神秘莫測的,那麼虐戀就一直倍受否定。在同性戀權利已經基本能夠得到保證的美國,1991年初,波士頓警察在沒有出示搜查令的情況下對一個固定舉辦虐戀活動的私人住宅進行了突擊搜查,「娘娘腔」、「混蛋的愛滋病毒攜帶者」一類的罵聲不絕於耳。當時有30位虐戀者在此活動, 3位組織者被逮捕,常來此地的人的姓名地址被記入警方檔案。後來其中的一人為此自殺。一家同性戀報紙不但沒有抗議,反而在評論此事的文章中寫道:「這種活動純屬浪費時間。希望我們的組織儘量不要把時間浪費在這種事情上。」「這次搜查與男女同性戀無關。」 (Thompson,xii)由此可見,虐戀者不僅長期受到一般公眾和警方的迫害,而且受到同性戀者的歧視。他們就像「沒人願意認領的雜種」。好多人還認為虐戀者應當部分地為愛滋病的傳播負責。

一件對虐戀法律地位影響最大的倍受爭議的案件是發生在英國的斯班納案件。在1987年,有 4盤家庭錄影帶被蘭卡縣波頓地區(Bolton,Lancashire)的警方查獲,它們是一場虐戀活動的錄影。這些活動包括:陰莖被釘子釘在一塊木板上;皮膚被外科手術刀多次劃破,直至流血;圖釘紮進陰囊;一束火柴頭被綁在一個男人的乳頭上,然後被點燃;一支釘子紮進陰莖,然後拔出,傷口流血;一個人的名字縮寫字母被燒紅的鐵絲烙在一個人的下腹部。警方調查這一案件的代號是斯班納行動 (Operation Spanner)。因此這一案件被傳媒稱為「斯班納案件」。在長達兩年的調查中, 100多人被詢問,42人被逮捕,11人被判刑,罪名是破壞公共道德及傷害罪。斯班納案件的審判前後耗資 250萬英鎊,成為迄今為止蘇格蘭場涉足虐戀活動的一個規模最大的行動,也是一場警方干預男同性戀虐戀活動的最昂貴的行動。

英國1967年頒佈的性犯罪法規定,發生在成年人之間的自願的私下的同性戀活動受法律保護。但是法官蘭特(James Rant)說,在現代社會中,在可以接受與不可接受的行為之間應當劃一條界線。這個案件的判決援引了一個30年代的案例,在那個案件中,一位男性通過鞭打一位女性以獲得性滿足。在1990年12月19日,案件的審判結果是11人被判最高至 4年半的徒刑,主要罪名是傷害他人身體,判決說,虐戀的衝動不能成為身體傷害的「正當理由」;26人受到警告,因為他們使自己受到了傷害。1992年2月,此案在上訴法庭得到減刑,原判3年的減至半年,原判4年半的減至2年。

斯班納事件引起很大爭議。有人提出,當事人均為成年人,所有的行為都是得到當事者同意的,地點是在私人住宅,並沒有人受傷到需要上醫院治療的程度。事情的敗露是因為活動現場錄了像(不是為商業目的,而是為私下使用)。由於此案的明顯不公正,在英國乃至世界引發了關於公民自由權的討論,國際互聯網上至今還能看到對這一問題的爭論。

批評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這一案件涉及個人性取向及個人道德問題,以及個人意願的自由應不應當包括施予和接受殘酷行為和變態的願望的問題。案件的判決說明,儘管沃芬頓報告(Wolfenden Report,關於法律無權裁判個人道德問題的原則)已有30年的歷史,個人的性活動和性傾向仍舊是受到警方干涉的事情。

其次,關於人對自己身體的處置權利問題。這次審判的效果是收緊了法律對身體的控制:涉及皮膚破裂(割裂、穿刺)以獲得性快感的虐戀活動被視為非法。按照這一判決的邏輯,鞭打甚至性咬 (lovebites)行為均應視為非法,因為它們都會導致皮膚破損,雖然對這類行為的判決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虐戀者認為,這一判決的荒謬之處在於,與虐戀活動相對照,拳擊、足球、橄欖球或整容手術往往會對身體造成更大的傷害,而後者在法律的眼中卻是完全合法和自願的身體傷害,僅僅因為這些活動是有所謂「正當理由」的。虐戀為什麼就不可以被視為有「正當理由」和自願的呢?在審判中,法官還對以美學意義為原因的身體穿刺(身體裝飾)和以虐戀為原因的身體穿刺做了區分。虐戀活動為什麼不可以被視為具有美學意義呢?被告申訴的理由之一是,此案沒有受害人,因為雙方是自願的。但是法庭的觀點認為,對於被加害身體的一方來說,不可能是自願的,因此對受虐者要比照未成年者或不清醒者處理。然而,在橄欖球運動中,參加運動者受傷往往比虐戀活動中受的傷要重得多,在法庭看來,橄欖球運動員是清醒的,虐戀者反而是不清醒的。有虐戀者評論說:「這一案件涉及了人們對自己身體的權利的問題,它說明,我們對自己的身體沒有權利隨意處置,它使成年人變成兒童,其人身權利是被監護的。如果我們在這個社會裏什麼其他的事物也控制不了,我們總還可以控制自己的身體吧?」(Polhemus et al,129)

第三,案件涉及文化規範問題。有人認為,斯班納案件之所以遭到重判,原因之一在於它揭示了一個文化規範不願接受的事實,即男性不一定天生就是主動的,女性不一定天生就是被動的。在虐戀活動中,性別和階級的界線變得模糊不清,成為可以隨意調換的東西。除此之外,虐戀還違反了生殖的規範,性感的欲望超越了生殖器官的範疇,將其他器官如耳朵、腳、乳頭之類包括進來。

第四,女權主義反檢查制度組織、男同性戀權力組織和自由主義組織指出,在斯班納案件中,對自願的虐戀活動的判決的嚴重程度超過了對許多強姦、打老婆和毆打男女同性戀者的案件的懲罰量刑的嚴重程度。這是不公平的。估且不論虐戀中的暴力遊戲與現實生活中真正的暴力有本質的不同,僅從同樣的肢體傷害程度應當得到大致相同的懲罰這一點來看,對虐戀活動的重判也是極不公正的。

最後,這一判決還涉及同性戀權利問題,由於這些虐戀活動參加者多為男同性戀者,有人指責這一審判為反同性戀傾向的回潮。辯護律師說,很難想像如果同樣情形發生在異性戀者當中會引起訴訟。

總之,斯班納案件使人感到虐戀已成為各種形式的怪異與越軌性傾向的一個總的名稱。這一案件揭示了虐戀者法律地位的不確定性,證明了虐戀是社會中受到歧視的一種亞文化。伍德沃德(Tim Woodward)是<>雜誌的出版商和編輯。他說:「一直到1982年為止,如果你有某種特別性傾向,如戀物傾向、虐戀傾向,喜歡捆綁、統治屈從遊戲或有易裝傾向-這個名單包括人類的性活動系譜的很多方面-你就會被打入淫穢色情之列。淫穢色情原本無甚錯處,但被打入其中會令人感到很不愉快。因此如果你有這些傾向,你或許就會以為你是唯一一個有這種傾向的人,你有什麼地方不對勁。有這種傾向的人受到折磨,就像此前20年身為同性戀者或黑人的感覺一樣。如果你是一名教師,你會因此喪失工作,被描繪成一個虐待兒童的罪犯。我是一個虐戀者。我認識幾千這樣的人。有 850人參加我們的聚會,200-300人參加我們的俱樂部,25000人讀我們的雜誌。這群人在任何意義上都不屬於不招人喜歡的人或者罪犯。」(Green,286)

虐戀活動分子柯麗菲亞 (Pat Califia)這樣談到虐戀者社會處境的困難:「如果一個人公開承認自己有虐戀傾向,就要面臨求職歧視、街頭暴力和喪失子女的監護權等情況。」一位橡膠服裝女設計師說:「人們總拿橡膠服裝這個話題調侃我,有的人心說,啊哈,她是一個變態分子,有可笑的性活動,穿橡膠服裝。」(Gamman et al,188) 一位虐戀者的下列詰問反映出虐戀亞文化和虐戀者所面臨的困難處境:「為什麼人們不敢付諸實踐?是因為難以找到虐戀伴侶(極少有人敢於承認自己這種與眾不同的傾向)?是因為有危險(比如說人在被捆綁起來的情況下難以保護自己)?還是僅僅因為大多數人不敢向他們自己承認有這種傾向?」(Marcus,46)如果我們觀察門類繁多的性工作者(娼妓、脫衣舞女、色情影視演員等)就會發現,虐戀專業妓女比一般妓女感受到更大的壓力,她們認為現行法律在懲罰她們,而不是保護她們。在英國,一位虐戀妓女與一個朋友合租一套房子有可能被指控為開妓院;而如果她自己單獨租這套房子,她的同居朋友有可能被指控靠不正當收入生活。然而,在虐戀亞文化中,一個人單獨工作是非常危險的。此外,由於性工作在一些國家是非法的,一位虐戀妓女在被強姦、被毆打或被搶劫時不能或很難去尋求警方的保護。因此虐戀性工作者同所有的性工作者一起,在國際社會不斷發出強烈呼籲,爭取她們這一職業的非罪化。

許多人對虐戀活動的安全性表示擔憂,傳媒常常宣揚有人在這種活動中受傷,甚至致殘。其中被認為最危險的性活動是閹割和自我窒息,它們會導致永久性肉體損傷和死亡。但是虐戀者爭辯說,這種情況大多數是意外事故,不是有意為之。近年來,在西方世界中廣泛開展起來的「安全性活動」運動中,一種與前述擔憂截然相反的觀點正在流行起來:這種觀點恰恰是從安全角度對虐戀活動做出正面評價的。在虐戀者的遊行活動中,他們打出來的標語口號就有:「虐戀是最安全的性活動。」在美國,虐戀者成立了許多標榜「安全性活動」的組織,其最據說服力的理由是,人在參與虐戀活動時可以完全不交換體液,或者說,虐戀活動不一定包括交換體液。一位雙性戀虐戀者說:「我不得不用間接的途徑來滿足自己的雙性戀衝動:通過幻想,以及與男人發生的非性交的虐戀活動。」(Weinberg et al,251)

在愛滋病威脅日益增大的現代社會中,如果防止性病傳播這一點得到特別的強調,那麼虐戀的確可以成為染病危險性最小的性活動。有人甚至認為,虐戀活動是由於愛滋病的威脅才盛行起來的,因為虐戀活動是安全的。除了不必交換體液這一點之外,虐戀的性質還決定了它很少有可能發生在完全的陌生人之間。一位虐戀者說:「它完全是安全的。沒有人會隨便找一個人搞虐戀活動。虐戀不是這麼個搞法。因為你必須知道對方想怎麼做,你應當做些什麼事。你需要對對方有相當多的瞭解。如果一個人對你說,想讓你把她捆起來,她究竟是什麼意思?是捆上呆三個小時,還是僅僅把她的兩個手腕捆在一起?你如果剛認識一個人,你不會知道這些事。你們必須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你不能和一個才認識一星期的人做這些事。虐戀是一種深層關係。它至少要幾個星期的瞭解。你只可以同一個好朋友玩虐戀遊戲-如果你希望被捆起來鞭打,你會同一個陌生人做這種事嗎?這樣做簡直是發瘋。這種延遲的過程本身就很有趣-你遇上了一個人,關係慢慢發展起來。著急可不行。你不會因為這種活動得愛滋病。如果你穿上皮革服裝,把各種各樣的想像表演出來,你不會有危險。」(Green,291)

有人認為,目前虐戀者所面臨的社會處境是這樣的:虐戀正在經歷與保險套相類似的過程,人們對它雖然諱莫如深,隱而不露,但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很容易地買到一包保險套。同樣,隨便走進一家商店買到一套橡膠服裝的日子也不會太遠了。在當今的西方社會中,虐戀活動已經進入數以百萬計的家庭和人們的想像空間。虐戀不再是可怕的或令人噁心的事情,而成為有好奇心的消費者可以隨意嘗試的一種活動。虐戀已經進入西方社會主流文化的視野之內。

傅柯談 SM

原文在 http://culture.163.com/edit/001217/001217_44256.html。此處摘錄一部份和 SM 有關的問答。

問:你如何看待在過去十至十五年之間所呈現的同性戀行為的極度多樣化呢?比如說人們以前並不知道某些身体部位能夠創造快感,比如那些色情電影,那些專門為施虐/受虐者所開的俱樂部等。你認為這些是十九世紀以來形成的有關性的表達的延伸呢,還是在目前的歷史狀況下的一些特殊發展?

答:我們想談的其實是這些行為所帶來的革新。比如拿施虐/受虐行為的亞文化來說,我並不認為人們旨在挖掘他們本性或潛意識中的施虐/受虐傾向。施虐/受虐行為的意義遠不止此:它是一種新型的快感的創造,而人們以前並沒有意識到這種快感。人們總以為施虐/受虐與強烈的暴力有關,而這種行為是暴力和進攻傾向的發泄途徑,但其實並不如此。我們知道那些從事施虐/受虐行為的人並沒有很強的進攻欲望,他們只是通過把身体情愛化使某些部位也變成了創造快感的園地,而人們以前一直沒有把這些部門與快感相聯繫。我覺得這就是一種創造,這種創造使快感不再局限在與射精有關的性行為上。有人認為身體的快感一定要與性的快感有關,而性快感是所有的快感的來源的話,我覺得這是相當錯誤的。施虐/受虐之類的行為就在于利用奇異的工具,並利用身體的一些奇怪部位,在一些非常不尋常的情形下,創造出快感。

問:也就是說性與快感必然關聯被打破了。

答:正是如此。利用身體的各個部位來創造多種快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說拿創造快感的傳統作法來說,體格快感不外乎吃喝與性交,但只是這樣做其實限制了我們對身體和快感的了解。

問:重要的是對快感和其可能性的實驗。

答:是的。快感也必須成為我們文化的一部份。有趣的是,几個世紀以來包括醫生、精神病學家以至解放運動人士在內的所有人都在談論欲望,但他們卻很少談及快感。他們會說:“我們必須解放欲望!”其實不然,我們必須創造快感,隨後欲望也許就會產生。

問:新型的行為是否一定要有一個身份,比如說那些從事施虐/受虐行為的人是否一定要被稱為施虐者/受虐者?有關的身份可以幫助他們進一步探索
快感,並為自己的權益而抗爭,但這種身份的確定是否也限制了他們對於其它快感的尋求呢?

答:身份只是一種游戲而已。如果它是建立和創造新型友誼的關係(包括社會關係)的一種必經手續,那麼它確實有意義,但是如果人們認為他們必須“發掘”自己的“身份”,並圍繞著身份營造起一係列規矩與准則,如果他們問“我這樣做符合自己的身份嗎”之類的問題時,那麼他們就倒退到異性戀男子主義的老套上去了。身份必須是一種我們作為獨一無二的自我的身份,但我們對于自身的關係並不是一個身份問題,而是具有多樣化的關係,這種關係既是創造,又是革新,千人一面是非常令人乏味的。如果人們通過身份去創造快感,那麼我們就不能排除這種身份,但是我們不能把身份當做一種適用於任何人的倫理規則。

問:但是直到如今,性的身份確實在政治上很有用。

答:當然它確實非常有用,但它也同時限制了我們。我覺得我們有權(而且也能夠)從中掙脫。

問:我們希望有些性行為成為一種政治和社會意義上的抵抗,但當快感的刺激能夠受到控制的時候,我們如何達到那個目標呢?比如說,我們能夠保証這些新的快感不會象商品一樣受到利用嗎?

答:這點我們說不準,但我們可以肯定任何已經被創造並已被接受的事物或者已取得的進步,總是會遇到類似的情況。這就是我們的生活,我們的抗爭,這就是人類的歷史。然而,我並不認為這就是對社會運動或其它情形的阻礙。但是你說得對,我們必須小心,必須不斷創新,不斷探索我們需要做什麼。舊金山的施虐/受虐者社區就是個實驗新的快感、並借此確定身份來排除外人的很好的例子,當然這一切也產生了一些反作用。我不喜歡用“辯証”這個詞,但事實卻與之很接近。

定義BDSM:探究成年人類的性慾與生活風格

原文出處為 http://www.teramis.com/kink/bdsm/bdsm1.html
◎Eiche 私譯

人們採取的異類(Kink)生活形式堪稱五花八門,不過這些形式有個共通之處:任何活動都發生於兩個彼此知情同意的成年人身上。與一般制式想像相反,SM或BDSM並不包括、也不容許性侵害,另外,這些活動也未必涉及性交,BDSM的邊界線並不單單由有沒有性交來劃定。這篇文章要談談BDSM是什麼,以及不是什麼(私譯註:「不是什麼」部分未譯出)。

BDSM是什麼

BDSM:總稱

BDSM是集數個片語的首字母而成的一個語彙:綁縛(bondage)與調教(discipline),支配(dominance)與臣服(submission),施虐(sadism)與受虐(masochism)。這些名詞成形於90年代中期網際網路的新聞討論串,很快就變成了總稱各種異類活動(這些活動和傳統定義的SM可能有關係也可能沒有)的標語。

沒有那個總稱能夠理想地涵蓋整體的wiitwd(What It Is That We Do,縮寫為WIITWD,表示「這是我們意欲的行為」)。比方說,「BDSM」這個詞彙就沒有直接談到戀物(fetish)族群的愛好,不過近年來這個語詞在美國已經成為指「選擇非主流生活形式的人」的一般用語,當一個人自我認同是「BDSM人」,未必代表這個人就是喜歡BDSM 這個總稱語詞所指涉的一切活動。

要理解一個人究竟屬於哪一種類的異類族群,妳必須與她們對話。有些人會堅稱自己是「SM人」,即使嚴格來說,她們的愛好和施虐/受虐注重的那種官能導向的玩法實在沒啥關係。「BDSM」和「SM」常常是可以互換使用的詞,這些詞通常是用以描述一個人的異類活動偏好,而或許如何區分和界定,也是一個人處於BDSM社群裡最大的困擾。

到底這些變態是誰?

金賽性學研究報告指出,至少百分之5到10的美國成年人偶爾涉及SM活動,國家性自由聯盟在她們的網站上如是說:「用不著害怕玩SM的人,SM人包括醫師、律師、教師、建築工人、秘書,以及妳所能想像的一切人。」

作為一個特定族群,這些異類還沒有像其餘性少數族群一樣被深入研究,不過有越來越多的精神分析學家、性科學家、和社會學家在研究固定參與BDSM活動的人,社會學家Gini Graham Scott在她的著作《愛慾的力量》(Erotic Power)裡作出觀察,「有非常廣泛、各種各樣不同性癖好的人,都同樣參與施虐受虐活動,她們的背景、活動與態度都大相逕庭,完全不符合社會制式看法——將施虐受虐視為暴力、危害的形式、或精神不穩定、想傷害別人或自己的傷害罪行。這個社群裡的人都很清明、理智、可敬、或者至少也是正常人,所以,和大眾印象不同,這是一個溫暖、親切並互相支援的社群。」

Safe,Sane,Consensual:安全,理智,知情同意

在1983年,「安全,理智,知情同意」的口號首先由紐約男同性戀SM協會(GMSMA)一名男飛行員提出,用以描述自我認同為SM人的族群所涉及的活動,這一片語立即廣泛被採用,因為它精準地捕捉到BDSM互動的特定定義,人們會自我教育要注意安全,區分想像與現實的差異,並且彼此協定,互相知情同意所要進行的活動。SSC從未試圖讓自己成為場景行為裡的教條化標竿,不如說,它反映了成年人對自身行為負責的哲學,關於安全與風險,成年人憑常識作出選擇,並且是出於自身意願的。

Sadomasochism:施虐/受虐慾

「SM」曾經是唯一用以表示「這是我們意欲的行為」的慣用語,不過最近異類語言(language of kink)變得更為多樣化,所以它的意義也有所不同,在傳統用法中,「施虐者」(Sadist)一詞意指一個從施加痛楚中獲得性快感的人,而「受虐者」(Masochist)則是指一個從身受痛楚中獲得性快感的人。在晚近的用法中,「SM」是個泛用的詞彙,涵括一切官能遊戲的廣泛光譜,例如:一個人對其玩伴施加官能刺激活動的任何互動。

在SM中,行動者稱為「主控方」(top),而處於被動位置者稱為「受制方」(bottom),兩造之間的活動可能涉及痛楚,也可能沒有,可能是性感的,也可能沒有——然而,是相當自願的,感官刺激(無論那是什麼)至少會帶來某種程度的性愛刺激感,例如,輕輕地以羽毛觸及一個人的皮膚就是SM的刺激玩法,接著可能就是在胸部用冰塊,或者滴蠟,或者搔癢、拍擊或鞭打,SM的範圍從輕微、無害的感官刺激,到最強烈的都有——當然,完全基於身處戲局中玩伴的互相同意。

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已定義SM是一種健康的性慾表達形式,社會學家Weinberg與Kamel說明「絕大部分SM涉及的痛楚很少,不如說,許多施/受虐者喜愛的活動,像是語言羞辱或侵害、變裝、綁縛、輕微拍擊不嚴重不適的部位,都包括在內,諸如此類。通常是無助、從屬於另一者的意志之下的觀念激起性慾…」或者如同Havelock Ellis的觀察:「施/受虐慾的本質並不那麼在於一個人感受的強烈痛楚——情緒上的,大過肉體上的。」

Dominance and Submission:支配與臣服

支配與臣服,或者通常稱為D/s,是關於精神的控制,在D/s中施加控制的一方稱為「支配者」(dominant)受控制的一方稱為「臣服者」(submissive),雙方溝通控制的程度與限制,一個不願意的人是不可能臣服的,但是臣服可以是雙方溝通過的權力交換的一部份。

SM和D/s是全然不同的玩法:一個人可能玩D/s而從來沒有經驗到痛楚或任何官能刺激,這些形式並不必然要混合在一起,雖然它們常常被混為一談。SM通常涉及某些程度的D/s,而D/s也常涉及某些程度的SM。

SM活動主要是「場景」(scene)或有限的接觸,D/s可能僅是場景進入日常生活的延伸,基於持續關係的基礎,D/s可以是一個愛戀中成年人關係的活躍互動方式,基於對誰擁有權威和權力、誰臣服於誰的明確同意;許多一般(非異類)關係碰觸到D/s的核心,不過這些關係中人並沒有像D/s人那樣地意識到、在意著或者互相溝通。當如同在BDSM社群中一般地進行溝通和知情同意,D/s雙方都有權力依照彼此的意願去型塑關係,有許多不同的D/s關係,對她們來說,支配者擁有多少控制權,臣服者維持或放棄多少自主性,就這些議題相互溝通則是很尋常的。

Master/slave:主/奴關係

主奴關係堪稱D/s關係的極致形式。臣服者還可以保持其生活的某些自我控制,對奴隸來說,沒這回事。這種關係基於同意「絕對的控制與順從關係」,24/7全面執行。

「奴隸」這個詞受到許多指控。很多人在D/s關係中使用這個詞來產生性愛刺激感(「我想成為您的愛奴,主人!」),但在此我要以更嚴格的定義方式來使用這個詞。當我說到「奴隸」的時候,我指的是「自願為奴隸」(consensual slavery),這是非常獨特的形式。我認為在臣服者與奴隸之間有明確的區分,最重要的是,奴隸無關乎臣服(submission),而是關乎順從(obedience),據我的經驗,奴隸並不是「破格的臣服者」,而是完全不同的存在,在D/s領域中傳統被認可的臣服行為,可能對奴隸反倒是行不通的。

談愉虐:謬誤與釋疑

◎epicure

談起SM,許多人腦裡浮現的景象便是皮鞭、蠟燭、和五花大綁。「很痛吧?」是許多人的第一個反應。「既然愛一個人,為什麼要給他痛苦呢?」有人這麼問。某知名網路媒體上曾有篇情並茂的專文,為她一個有受虐喜好的朋友惋惜,心疼她為了追求刺激而傷害自己。

「我也曾被綁票的優雅風格所吸引被就是被綁起來等待這件事」——夏宇,《Salsa》

SM在國內尚無中譯,筆者想暫且譯為「愉虐」,取其從施/?受虐中得到愉悅之意。投入愉虐的玩家則沿用國外的稱法「SMer」。

大眾對愉虐的簡化想像可以看到反覆出現的幾個謬誤:只看到施虐者或受虐者一方的角色,而忽略了愉虐中重要的動態互動關係(故因此質問施虐者為何把肉體痛苦加諸他人,而忽視了另一半在遊戲中的主動角色);把參與者的心裡過程化約成追求刺激、逃避、甚至自我作踐之類的簡化概念;並且對愉虐遊戲各種多樣的變化形式毫無所知。

愉虐實在是被小看了。愉虐痛嗎?痛!有些時候痛得很。但癢、冷或熱的細緻挑逗也常見,甚至對於SMer來說,「痛」的感覺不只一種,而有數十種以上不同的細緻分別。愉虐暴力嗎?有時候。但SMer在遊戲中可以扮演的角色可能嚴峻、可能溫柔,主動與被動的交錯糾葛難以理清。

愉虐可以是鞭打、可以是冰塊和羽毛的調情、可以是主人奴隸的角色扮演、皮衣金屬的裝扮、看與被看、碰觸與被碰觸、生殖器與非生殖器、高潮與壓抑高潮。愉虐是感官與心理交互作用的多樣化遊戲,是另類感官的創意開發和現實生活中權力關係的扭轉狎擬。愉虐是極具變化、流動性的性行為操演,而許多人在現實生活中上演種種愉虐劇而不自知。

「BDSM」

要比較完整地談這個圈內的遊戲方式和喜好,應該要說它的全稱:「BDSM」。

這是B/D、D/S和S/M三組辭彙的綜合:

B/D:Bondage & Displine。Bondage通常意味著一些身體自由的限制,比如綁起來,或關在籠子裡面等等。Displine則意味著一些紀律或懲罰。

D/S:Dominate/Submissive 一個人扮演支配的角色,另一個人服從。常牽涉到角色與情節的扮演。 諸如主人/奴隸、拷問官/囚犯、老師/學生、主人/僕人或寵物等等。喜歡D/S的人不見得喜歡弄痛自己,或把自己綁起來。反之亦然。

S/M:Masochism是從痛楚中得到快感,而sadism喜歡給人痛楚但也有人擴充下去,說SM關乎的不只是痛,而是「感官」。 如搔癢、冰塊等都是常玩的遊戲。

把這三種分類放在一起提,因為許多人都在之間游移不定,可能都跨一點,各有不同程度的喜好,可能隨著性向的開發而有所改變。不時可以看到有人經過一些遊戲實踐後,發現自己喜歡或不喜歡某些活動,而重新質問自己「我到底是什麼?」是個masochist(有時戲稱為painslut-只喜歡痛的人)還是一個sub(submissive,指涉上面提到的D/S這個分類)。

也有人說他自認為是個 sub,但還是不喜歡諸如被派去作家事之類的工作,於是問別人他到底算不算是「真正的」 sub。此外,愉虐族群又和喜歡皮或金屬配件的戀物族、愛做穿環、刺青等身體改造的族群、從事交換伴侶或群交的人士有或多或少的交集。

反叛「香草性愛」

A片情節都一樣,看得不會膩嗎?做愛情節也都一樣,做得不會膩嗎?

對於一般的性愛模式(所謂的vanilla sex),愉虐的第一個顛覆是打破了「接吻、愛撫、插入」的劇本。性行為不一定開始於接吻(親吻鞭子倒有可能是一段鞭打的起始儀式),不一定終止於生殖器高潮。

一場愉虐遊戲,中間可能有一次或數次的身體愛撫、手淫、口交,穿插著痛、癢、冰、燙等肉體上的刺激,或「被迫」的暴露身體、自慰或排泄、在高潮前暫停等等的心裡遊戲。遊戲可以有因人而異的各種各樣的玩法,「一次可以做多久?」「一晚可以做幾次?」在這種場合是沒有意義的問題。而「香草性愛」仍念念在咨地測量著勃起到射精的時間和陽具的大小、陰道的鬆緊,焦慮自己的表現正不正常。

傅柯說「沈默不只有一種,而是很多種(There is not one but many silences)」。這裡也可以曲解借用他的話說「痛楚不只一種,而是很多種」。

SMer 樂於體驗和分辨不同部位受到不同刺激產生不同觸覺。有經驗的玩家知道,粗、細的皮鞭和藤條、木拍等打擊出的觸感相當不同,每個受虐者喜歡的種類也因人而異,知道以什麼順序使用哪些器材能得到最好的效果。除此之外,還有各種調情的玩具,如輕劃過皮膚造成微妙觸感的針輪,使用在乳頭、包皮、陰唇等部位、從稍有感覺到相當疼痛的小夾子,等等。有專門對付生殖器的調教指南,也有其他「香草性愛」易忽略的部位。愉虐在開發除了單純生殖器性交之外的另類快感,讓我們知道自己的身體其實有這麼多變化,有這樣意想不到的潛能。

有人問愉虐的高潮從哪來?這還真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的確有人在進行口交或生殖器性交,究竟是當作點綴還是當作一次愉虐遊戲的最後壓軸,就因人而異了。對於痛楚與高潮的關係,通常的理論是身體在感到痛楚時會分泌出「腦內啡」(endorphin) ,產生如同藥物一般的虛脫迷幻感。在一次遊戲裡面,一個受虐者背上的皮膚被穿刺了好幾個鉤子,後來她說腦內啡使她high了好幾個小時。

但「腦內啡」理論並不足以解釋愛上愉虐的全部原因,尤其碰到B/D、D/S等愉虐的其他面向時。

權力螺旋

除了肉體的施受虐,牽涉到心裡、權力關係的D/S更是值得探討。

有個 sub說,BDSM是主人展現權力的方式。他覺得他的主人有絕對性的、給予他痛苦的力量。依偎在這力量旁邊使她覺得安全幸福,一切都只要聽從主人的就好了。另有個 sub自述道,她的個性裡就有服從的因子,但找不到合適的對象,曾使她在感情生活上飽受苦頭。直到遇見一個能了解她的主人。

但,拿著鞭子的主人,與綁在椅子上的奴隸,到底權力在誰的手上呢?看來是主人。但有過體驗的玩家會告訴你,也不盡然。愉虐遊戲有千百種,每個人喜歡的項目都不同,擔任主動角色的主人,某個程度上是在猜測、揣摩、迎合著奴隸的喜好。許多時候,主人甚至會感受到來自奴隸一方的推力,推動著兩人一直前進。

一個女王這麼說過她的經驗。她和她的伴侶有了些生活上的爭執,原已解決了。但在一次遊戲進行時,她發現他忍受的程度超出了平時的範圍,通常應已喊停了,但這時仍忍著。她發現這是他的道歉。既然如此,也只好繼續進行下去,並技巧地運用其他的情節讓遊戲轉向後結束。說起這故事時,在場的玩家說,這像是「他給了一個禮物,而妳不得不收」。有人可能覺得為什麼明知他受不了了,還要殘忍施暴呢?但經歷過那種狀況的人,卻可以體會這時感動而惶恐的心情。

這像是愛情關係,甚至各種權力互動的縮影。兩人的相處有進有退,但很難說退的那一方失去了什麼,有時他可能藉由這樣的退獲得主導兩人關係的機會。沒法說是誰掌握了權力,但無論如何雙方共同完成了一件事情,而事後兩人的關係更緊密了。深諳權力與性的傅柯說,性與權力是「向上升的權力螺旋」,繞著圈圈到另一個境界去。這樣的關係在日常生活中天天在上演,而愉虐遊戲是滲入快感之後的權力遊戲模擬。

「安全、清醒、純自願」

關於愉虐,另一個會讓大家立即想到的是安全問題。愉虐危險嗎?事實上,有關愉虐不論實體或文件的知識傳承,反覆被強調的三項原則是「安全、清醒、純自願(Safe, Sane, and Consesual)」。「純自願」強調進行遊戲的皆必須是自願參與。「清醒」指進行過程中避免激烈情緒、酒精、藥物等造成的心智失控,而這是為了「安全」原則的著想。為了安全起見,SMer必須要知道各種愉虐遊戲可能的危險性,如繩縛對血液循環的影響、不同蠟燭的溫度、器材的清潔消毒等等。

許多俱樂部會頻繁地舉辦講習,傳授知識。大型的玩樂會中一定備有急救器材和有急救技術的人員。筆者參與的俱樂部曾鼓勵大家多學習急救技術,成員的反應也十分熱戀。關於愉虐的理論、哲學,有各種各樣的說法,各有各的堅持,但這三原則可說是大家所同意的公約數。不論是網路上或是已出版的書籍,以安全為前提教導愉虐技術的文件書籍都不在少數。

他山之石

歐美日各國主要城市大都有愉虐喜好者的俱樂部。以英國而言,每年五月是「SM Pride Month」,此時大家會在倫敦、伯明罕等地舉辦遊行和各項大型活動。世界各國、各地,俱樂部的成員遍佈各階層、職業,從剛成年的男女到沈浸其中數十年的老夫老妻。各俱樂部風格和目標對象自有不同,但大多強調「pan-sexual」,對於各種種族、性傾向與身份一視同仁。因此常可見同/?異/?雙性戀者、男女的施/?受虐者、變裝癖等等參與同一個聚會。

認識同好是俱樂部成立的最明顯理由。除此之外,SMer若喜歡十字架、拷刑椅等等器材,由許多人出資裝設也比較經濟。另一個重要的目的是知識的傳承和經驗的交流。愉虐是一門需要學習的技術,不論以安全的角度或是就心裡成長的方面皆然。

相較於這些地方,國內尚未建立一個對SMer夠友善、方便資訊流通的環境。許多愉虐愛好者,包括更多潛在的愉虐愛好者,仍處於各自孤立的情況。喚醒國內愉虐愛好者的自覺,也許是第一步吧。

本文原刊載於破報復刊16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