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大偉
阿聰是台灣BDSM界奇人,在2010年出版長篇小說《軍犬》之後,在2012年推出最新一部小說《貞男人》。在進一步討論阿聰作品之前,要先解釋一下BDSM這個關鍵詞。BDSM就是SM加上BD:SM就是國人比較熟知的「性虐待」(S,Sadism的縮寫)和「受虐待」(M,Masochism的縮寫);BD就是「繩縛」(bondage,用繩子將身體加以五花大綁)。在不同國家、不同年代,BDSM這四個字母聚散無常間──長久以來SM獨自行走江湖,未必跟BD一道;然近來BD+SM合為一體已成趨勢,在國內活躍的SM表演團體「皮繩愉虐邦」就展現了繩子和身體交纏的魅力。
BDSM總是跟以下這些形容詞分不開:「變態」、「痛」、「前衛」、「會出人命」、「會被警察抓的」等等。我在這裡並無意爭辯這些詞的是非對錯,而想要指出:BDSM是一套重新思索並體驗「身體」的作為;在發現、發明身體的創新用法時,BDSM的參與者也經歷了慾望與主體性的重新盤整。
BDSM的身體並無意重覆去執行身體的日常生活動作,而要發揮甚或發明身體各部位的多元潛力。男上女下的性體位在BDSM的世界太老套,甚至性器官的射精高潮也不是BDSM的重點。在小說家阿聰參與的「皮繩愉虐邦」表演中,被施虐的一方(或者該說被服侍的一方)被經過強化處理的麻繩五花大綁,繩索在人體表面交織成龜甲的圖案,受虐者像綑緊繩子的肉粽一樣懸在半空中。在這種繩縛的慾望實踐過程中,身體的快感帶顯然不在於性器官,而在於被繩索擺布、被繩縛師(算是施虐者)雙手調教、被觀眾凝視的被綑者皮膚──或者重點也不只是在皮膚而已,而是在被綑綁得扭曲變形的「身體輪廓」。表演者和觀眾這兩邊都要重新認識身體、慾望,以及主體的形狀:身體的變形容易看出來,但我們也要問:這個模樣,讓BDSM參與者「爽」嗎?讓他們體驗到「不同的我」嗎?
主體這個課題,簡言之就是要探究「我是誰」。在許多性的實踐中,主體的問體是懸置不論的,彷彿「我想要性快感於是我就做了某種快樂的事」,這整串行為中的「我」被當作安全不變的。但是在某些性行為之中,主體卻是個問題:對於同性戀不熟悉的圈內任/圈外人,常愛問一種憨憨的問題:「兩個同性的人在床上,誰是男方,誰是女方?」這個老掉牙的問題不只在問慾望,也在問主體:同性戀者是不是要在床上改變原本認知的「我」,把一個同性的我變成一個異性的我?以上這個問題近來轉變成另一個看起來比較不憨的問題:「兩個人在床上,誰是『攻』誰是『受』?」同樣,這個問題並不是只在問外顯的性行為,而也在問沒有外顯的內心。
在BDSM的世界,主體的問題更加突顯。在這個主/奴相輔相成的國度中,跟持皮鞭「主人」對立的、被鞭打的「奴」可有主體性嗎?他的主體性是不是被剝奪了?他的「本我」為甚麼可以忍受肉體的、言語的、精神的凌辱?奴是「心甘情願」地進入BDSM關係嗎?奴是不是像日本殖民時期的慰安婦一樣「被迫」上陣?奴有沒有追求性愛歡愉的自由?(情願與否,被迫與否,自由與否,都是主體性的問題。)《軍犬》的男主角意外進入「犬主調教犬奴」的世界,變成四足著地的狗,肛門還被插入棒狀物充作狗尾巴。《貞男人》的花花公子男主角則被戴上貞操帶,被剝奪自由勃起、隨意射精的自由。這兩本小說的男主角身體都被控制住了,以往我們在各種文本看到的男人型態都不再理所當然──如,米蘭昆德拉小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的男主角以自由之身著稱,他可以身段俐落周旋在各女子之間,他在床上的姿勢也是隨心所慾的,他懂得調整他和女體之間的距離以便在性愛過程中觀察女性欲仙欲死的表現。類似這種男主角的男人也散見於多種小說、電影、電視中,時至今日我們還是欽羨風流男子的來去自由:他們的自由是多層面的,含身體(身體四肢以及下體)、慾望、主體(何為「我」)的層面。但這種太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自由男子在《軍犬》和《貞男人》之中遭受絕對的否絕,而且妙的是,自由男子卻在這兩書之中置之於死地而後生:正因為被剝奪了自由之身(連排放大小便的自由都被控管,勃起射精的自由更是奢望),所以這些奴化的男子必須從零開始,重新認識甚麼是他們的身體、慾望、主體。
這兩本小說顯示了幾個BDSM的要點。首先,BDSM的行為內容是允許開放填空的,並沒有固定的菜單。BDSM的參與者固然可以墨守成規,模仿國外色情錄影帶的內容,穿上皮革衣褲或軍服,揮舞皮鞭或鐵鏈,在玩伴身上滴蠟燭油。可是參與者卻也可以跳出眾人對於BDSM的既有想像,以創意為BDSM填入新的血肉。《貞男人》的主要道具是貞操帶;《軍犬》則幾乎用不到任何道具或戲服。多年前我曾經光顧過洛杉磯SM同志酒吧,店內提供一種讓我錯愕的服務:酒吧請來一批剃頭師傅,現場為客人剪平頭或剃光頭。這種壯觀場面讓我聯想到台灣男生剛入伍當阿兵哥被集體押去剃光頭的景象。剃光頭這個行為本身未必跟SM有關,但集體剃頭在酒吧裡的「儀式性」、「作秀一般」的場面卻輻射出高度軍事化的氣氛。軍隊所擁抱的服從、規訓、階級等等價值觀,早就被BDSM愛好者挪用為他們的傳統之一。創新地挪用其他次文化的活動,然後轉化為自己的傳統,是BDSM文化得以積累生成的策略。
其次,正如上一段我強調了「儀式性」和「作秀一般」這兩個詞,這兩本小說突顯了BDSM濃厚的表演性格。其他的慾望實踐不見得要秀給別人看,BDSM卻往往需要表演者也需要觀眾。在BDSM現場的旁觀者,張口結舌看著BDSM實踐者的行動,猜測他們是真的受折磨還是假裝叫痛;在BDSM現場之外的眾人,可能痛斥BDSM行為泯滅人性,也可能懷疑BDSM行為太過荒誕而不可能發生;而在BDSM場上的參與者要「入戲」,才能夠擺脫自己平日的身分,扮演BDSM場內臨時披掛上身的角色。家庭主婦能翻身執鞭變成SM女王,企業老闆寧可跪在地上當奴隸。就算BDSM現場並沒有旁觀者,參與者仍要維持「戲癮上身」的「起乩」心情,如此膝蓋才跪得下去、皮鞭才揮得出手。
雖然性別研究早就指出「女性」這個性別是一種化裝舞會似的表演(「男性」亦然),雖然社會大眾早就愛說「同性戀」這種「生活風格」是在「模仿異性戀」的假鳳虛凰(如清朝士人玩相公,同性戀者「學異性戀結婚」等等說法),雖然同志研究也早就反擊指出異性戀也是模仿、表演(如Judith Butler所說),但是這些說法所指的表演是指譬喻層面的,而不是實際生活面的。我們說男子漢的男人也像在作戲,裝公主的美少女也是在表演,但我們並不是說他們身置劇場的舞臺上表演。然而BDSM參與者在譬喻和實際的層面都在劇場中:在各種性的實踐之中,除了扮裝,BDSM所需要的戲服最多(皮褲、全罩式面具等等)、道具最多(吊床、吊鉤、皮鞭等等);所有的性表演(含實境舞臺秀和錄像帶)若要展現奇觀,就要向BDSM趨近,彷彿BDSM才有看頭;舞臺演員之間存有默契,甲方說出甚麼臺詞乙方就要接上甚麼動作,而BDSM參與者之間也重視默契:一方說出甚麼代表「太痛、受不了」的暗語,另一方就要懂得識趣換招。
最後,BDSM在阿聰筆下鬆動了同性戀和異性戀的邊界。一個玩BDSM的同志,究竟離同志圈近一點,還是比較臨近BDSM圈?在《軍犬》這部男同志BDSM小說中,兩名男主角之間的愛情,與其說是介於兩名男同志之間,還不如說是介於主與奴之間──主奴認同比男同志認同更強烈。到了《貞男人》這部以異性戀男女為要角的小說中,守貞的男主角懷裡擁著貞女人可是心裡惦著男主人──這算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還是根本超脫了這兩種戀?
阿聰這兩本小說鬆動了對於既有身分的頑固想法。「軍犬」,至少跟「軍人」相對立。犬與人相比,似乎是人類才有人性、靈性。然而軍犬跟軍人相比卻不然:循規蹈矩的軍人恐怕已經對人性麻木,而軍犬卻永遠在思辯如何做人、如何做狗──軍犬對於人性的課題更有心得。「貞男人」一詞則暗示了幾種可供比較的類型:「真男人」、「假男人」、「不貞男人」、「貞女人」、「真女人」、「假女人」、「不貞女人」等等。這個書名正好挑戰並且超越了老掉牙的「真/假」對立,提供了二元對立之外的更細緻、更需要省思、絕不理所當然的選擇。這兩書各挪用了兩組原本非常保守的觀念──軍事和守貞,將它們納入逆反世俗的BDSM國度。光從書名開始,阿聰就暗示了他的創意,而創意是BDSM劇場最值得嗨森的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