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以真實的樣貌活著,那與死了有什麼兩樣?
記於,皮繩愉虐邦的愉虐十年回顧座談會。
以下僅擷取一些有筆記下來的事情。
(所以都沒有前因後果XD)
Linda用自身經歷說起這十年,
她說,在她還是個好女孩,第一次參與這些人的趴體時,
因為氣氛莫名的peace,所以無論多奇怪都沒有關係。
而2004年皮繩第一次參與同志遊行,
許多從來不曾走上街頭的人,在那一天都盛裝打扮,
那是在平常絲毫無法展現的樣貌。
說不上為什麼,但我一直有種感動得亂七八糟的感覺。
端爺說了社會運動的消長,如反核在民進黨執政時相當低迷;
當時婦運分派後,保守派被主流吸納,
這些奇奇怪怪的性權派反而有空間發揮。
而阿哲男體雜誌官司後,雖然有些書籍能夠包膜掛18禁,
但更確立了包膜後仍不能賣的"猥褻品"(如人獸、性暴力等。)
Maya和Nancy說的是皮繩歷程中風起雲湧的各種活動,
從為了網站經營的而有的攝影行程、
邀請國外繩師的夜色繩艷、台灣繩師交流的舞動繩姬、
還要自我介紹的Munch聚會等,
到現在每個月一次的脫殼日、學習繩縛的繩會、討論主奴關係的座談。
曾有店家因為皮繩演出而受臨檢所苦、
有空間開了又結束、有在直走咖啡的隨興聚會,
到現在的男同志SM酒吧Commander D。
然後Maya今天的裝扮好可愛!(重點錯誤XD)
而最後小林給所有人一記震撼彈,
十年前我們覺得荒謬的事情,現在都可能發生(像是多啦A夢)
許多SM、性的出現總有民眾檢舉,但"民眾"是誰?
其實"民眾"就是我們,
在我們將政府的限縮傳遞給表演團體知道的時候、
在我們覺得還是小心一點的時候。
(記得前陣子脫殼日偷拍,
我當時想:那就叫大家手機都收起來且嚴格把關就好啦!
但又覺得不舒服,這不就是種自我閹割嗎?)
常有人對皮繩的演出表示:「哦也是藝術啦…也很美啦…」
『所以原本不美嗎?』
Linda說:『藝術不(應該只)是美的,藝術是有話要說。』
『我們就是要讓別人覺得奇怪!然後一覺起來發現世界變得不一樣了!』
小林一度講到激動,當場把上衣脫了,甚至扯下了皮帶。
那瞬間我非常想哭,幾乎也想跟進,
突然我有種把臉書的發文設定通通取消的衝動,
為什麼我還得區分哪些人可以知道我是同志、哪些人可以知道我玩SM?
但我只是在手上寫下這些。
我們只是想活下去,以現在的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