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者:Special K
近日媒體使用「SM」與「性虐待」字眼報導宋姓男子與女伴大玩3P,最後導致黃姓女子死亡,以殺人罪起訴宋姓男子。然而根據檢方調查指出,施虐者用藥物與各種方式達控制目的,但顯然多家媒體記者混淆SM與性虐待的區分,在此進一步說明。
首先宋姓男子以藥物控制、強迫他人已違反SM圈內的基本原則:「安全、神清、兩願」,進行SM必須是雙方同意並持續溝通,務必使雙方都能感到開心的活動,SM文化也有其專業本位,一位好的施虐者理想上應精通各類器具操作,掌握人體最疼痛又不容易留下永久傷痕的部位,以理性手段逼近身體感官愉悅,所以世界各地多少都可見SM的安全指導手冊,同好間也會透過網路分享資訊。
因此,SM在中文世界又可稱「愉虐」,這便與強迫他人就範的性虐待(sexual abuse)本質上的不同。S/M一詞必然包括主動的施虐者S與被動的受虐者M,但精神病理學常使用施受虐症(sadomasochism)
診斷愛好此道者有人格或成長背景的問題,這詞彙是從兩個文學家的名字與作品特色演變而來,前者是法國作家薩德後者是奧地利作家馬索克,但兩人作品呈現的施/受虐世界觀有極大不同,故這個醫學診斷詞也有不妥之處,甚至可說後者的受虐主義裡,所謂的M甚至是主動希望被虐待,而S必須去服務M。
在外人看來,SM的暴力虐待情節似乎很不可理解,參與者常被貼上人格偏差標籤,然而這種「遊戲」是需要知識、專業與細心溝通,故也包括愛與信任的情感成分,SM文化圈有自己的倫理與追求快感方式,
變態或噁心只是一種最方便但不深究的理解。
註:蘋果日報於7月23日的報導中,引述了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老師甯應斌的受訪內容,但甯老師向本邦表示,在接受訪問時從來沒有言及「宋志宏SM手法過於殘暴,較罕見。」,此字句乃蘋果日報記者的個人推測,並非其本意。